今年以来,彬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以“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为内容的法律“五进”活动。2009年9月17日,该院民一庭在城关镇东街村开庭审理两起侵犯集体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践行法律进社区活动,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原告朱青、朱虹均系东街村出嫁女,2008年东街村部分土地被征用,两原告未分得其他村民分配的征地补偿款,随分别向法院起诉要求东街村村委会给自己分配征地补偿款41000元。
彬县人民法院受理两案后,决定合并审理,为扩大法律宣传效果,特邀请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东街村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部分村民旁听,庭后还就案件的裁决征询了旁听村民的意见。此举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