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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职权是什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11-26 10:47:01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是人民法院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依法保障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务。其主要任务是: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和做好执行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依法打击犯罪、严惩严重犯罪,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审判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及其重要意义

坚持国家的司法主权 国家主权是国家国有权力,对内至高无上,对外独立自主,不受外来意志干涉。司法主权是国家主权在司法活动上的体现,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主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司法管辖权,一是司法的自主权。依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求他们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在我国主权范围内,任何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所进行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均由我国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我国法律还规定,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即使经过外国审判,人民法院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案件,要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外国当事人起诉、应诉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这些规定,充分显示了我国司法主权是完全独立的。

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审判权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对各类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如何行使审判权,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有着不同的方式。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一条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这就是说,在我国人民法院是统一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只有人民法院才能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也不能与人民法院共同分享这一权力。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均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它包涵三个方面的内容:

1、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相对于法院内部也是独立的。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审判案件独立于其同僚和上级监督者,下级法院审判案件独立于上级法院。”

3、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既要按实体法办,也要按程序法办,不得任意行事。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我国三大诉讼法对这一原则都作了规定,这项原则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审判工作中的体现,也是我国长期司法实践的经验总结。实行这项原则,必须做到:忠于事实真相。事实是定案的基础。证据则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依据。严格依法断案。法律是衡量是非的尺度,办案的准绳。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无论在实体或者程序问题的处理上,必须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时候也不能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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