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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11-30 14: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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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2.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3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4.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5.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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