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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民一庭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09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1-21 11:00:23 打印 字号: | |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彬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认真开展审判工作,大力提倡“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及时审结了一大批民商事案件,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2010年1月18日被咸阳市委政法委评为“2009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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