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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民一庭庭长李秀云同志荣获彬县首届“十大杰出女性”称号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0-03-03 16:59:55 打印 字号: | |

    2010年3月3日,中共彬县县委、彬县人民政府授予彬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李秀云同志彬县首届“十大杰出女性”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李秀云同志,立足本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法律审判领域展现着“半边天”的熠熠风采。她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纠纷,总结探索出了“缓和法”、“互换法”、协商法”、“说理法”等多种调解方法,做到“案了、事了、矛盾了”。从事审判工作十八年来,累计办理案件1800余件,连续多年结案率、调解率、服判率居全院之首,连续九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2004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广大妇女要向杰出女性学习,学习她们胸怀祖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学习她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开拓精神、勇创一流的时代精神,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为推进彬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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