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统计局2010年3月8日公布《2009年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293元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9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706元
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438元
5.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49元
详解:
1、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岁以下:14129元/年×20年=282580元 75岁以上:14129元/年×5年=70645元
60岁上以75岁以下:14129元/年×(80-实际年龄)年= 元
农村居民:
60岁以下:3438元/年×20年=68760元 75岁以上:3438元/年×5年=17190元
60岁上以75岁以下:3438元/年×(80-实际年龄)年= 元
2、伤残赔偿金:
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100%=282580元 六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50%=141290元
二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90%=254322元 七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40%=113032元
三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80%=226064元 八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30%=84774元
四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70%=197806元 九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20%=56516元
五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60%=169548元 十级伤残:14129元/年×20年×10%=28258元
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3438元/年×20年×100%=68760元 六级伤残:3438元/年×20年×50%=34380元
二级伤残:3438元/年×20年×90%=61884元 七级伤残:3438元/年×20年×40%=27504元
三级伤残:3438元/年×20年×80%=55008元 八级伤残:3438元/年×20年×30%=20628元
四级伤残:3438元/年×20年×70%=48132元 九级伤残:3438元/年×20年×20%=13752元
五级伤残:3438元/年×20年×60%=41256元 十级伤残:3438元/年×20年×10%=6876元
3、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未成年人:10706元/年×(18-实际年龄)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60岁以下成年人:10706元/年×20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75岁以上成年人:10706元/年×5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60岁上以75岁以下成年人:10706元/年×(80-实际年龄)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农村居民:
未成年人:3349元/年×(18-实际年龄)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60岁以下成年人:3349元/年×20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75岁以上成年人:3349元/年×5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60岁上以75岁以下成年人:3349元/年×(80-实际年龄)年×伤残系数×分担系数= 元
4、丧葬费:
30293元/年÷2=1514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