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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绸缪 案结事了
作者:郑小虎  发布时间:2010-04-07 09:50:11 打印 字号: | |
  2010年3月我院北极法庭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案情并不复杂,张某与房某均违章驾驶,发生事故,致房某死亡。后经审理判决张某、保险公司共赔偿房某亲属132000元,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及时督促,案款迅速全部执行到位,可给付却成了难题。因为房某留下的是古稀之年的父母,襁褓之中的婴儿和患有精神病的妻子,他们都需要别人照管、监护。为了使老幼皆有所养,生活有所保障,法官进一步调查了解得知房某有兄弟三人,便积极联系,多次说服做工作,三人终于同意赔偿款由其父母保管,共同照顾好父母、承担好小婴儿的监护职责,并保证不乱用房某的赔偿款,当场立下协议。老人接到赔偿款和协议时,动情的握着法官的手,颤声道:“你们想的太周到了,真是好法官,我一定要供孩子读书,还要让孩子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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