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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农家暖民心 快审快执解民忧
作者:张 扬  发布时间:2010-05-06 16:55:47 打印 字号: | |
  彬县法院网讯  2010年1月21日彬县法院民一庭受理了原告李某某与被告中国大地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办案法官查阅案卷后,得知原告李某某在交通事故后导致下肢瘫痪、经咸阳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书认定为一级伤残,办案法官主动前往原告家中,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询问原告的生活现状以及征求原告对本案的处理意见后,积极与被告保险公司协调,将案件审理地点定在原告住所地村委会,方便当事人诉讼。

  案件经过审理查明,原、被告争议焦点为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住院补贴保险金的计算比率。办案法官针对双方争议焦点,积极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在不违反双方签定的保险合同及强制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适当提高给原告的理赔比率,最终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案件审结后,民一庭办案法官及时督促被告履行了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案件执行款汇入法院帐户后,又挤出下班时间将现金支票送到原告手中。案件的及时审理和全面执结,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境,更树立了法律权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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