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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在党员中开展“五个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0-06-02 14:38:01 打印 字号: | |
  • 副院长王彬做动员讲话
  • 会议现场
  彬县法院网讯  6月2日上午,彬县法院召开党员大会,安排部署在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彬主持会议并做动员讲话,院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了会议。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动员和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在冲刺“陕西十强县”的进程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承诺,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争做“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共产党员。通过“五个好”、“五带头”作用发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实践、强化司法保障服务中建功立业,向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献礼。

  王院长强调指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落实型”机关为目标,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改进作风、争做表率”为载体,立足司法审判岗位,积极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五个好”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等活动,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尽心尽力,关注民生;清正廉洁,公开公正;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更加有力地推动审判工作的开展。

  根据安排,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到2012年7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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