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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四结合”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会议精神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0-06-12 15:32:49 打印 字号: | |
  • 田院长传达会议精神
  • 会议现场
  彬县法院网讯  6月12日上午,彬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传达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新社传达了安东院长和宋龙凌副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结合”要求。

  一是把深入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的深刻内涵,,全面理解安东院长讲话的意义,让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司法文明的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干警的心中,按照会议中所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队伍素质。

  二是把深入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扎实贯彻会议精神,强化能动司法,提高服务水平;强化便民利民,彰显人文关怀;强化审判管理,理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强化案件调解,注重矛盾化解;强化信访工作,实行标本兼治;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水平;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基层工作,发挥基层优势。

  三是把深入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深入贯彻 “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地审执结案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强信访息诉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制度的权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调判结合的原则,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妥善调处社会矛盾;坚持执行合法高效原则,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四是把深入贯彻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与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水平结合。继续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努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切实加强队伍综合素质建设,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坚持从优待警,强化职业保障。

  会议由副院长王彬主持,院党组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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