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法院网讯 人民法庭作为最基层的司法机构,承担着审理民事案件、开展法制宣传和综合治理、协调农村各种经济社会关系的重大使命,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落实司法为民的需要,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因此,彬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全力促进法庭各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新民法庭终于建成了,打官司方便了,也省钱了,彬县法院给咱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当事人王有余高兴地对乡邻传递着这一好消息。6月22日,彬县人民法院新民法庭正式投入使用,接待了第一位当事人。
彬县人民法院新民法庭辖新民镇、小章镇、炭店乡两镇一乡52个行政村。辖区面积244.8平方公里,总人口7.5万余人。法庭现有干警4名,其中庭长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1名。年受理案件260余件,调解率80%以上。近年来,新民人民法庭以“三个代表”和“三个至上”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农村,强化审判,加大调解力度,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有长足发展。2006年、2007年、2009年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全院审判工作先进单位,2名法官助理和1书记员均已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庭长杨凯同志2007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和诉讼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获得“全市十佳法官提名奖”。
彬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新社对新民法庭工作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要求新民法庭按照该院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划分的管辖地域和案件类型,坚持两便原则,直接受理本辖区的民、商事案件,免除本辖区群众往返奔波于院机关立案庭与所居乡村之苦,方便群众诉讼。二是要求法庭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以方便群众诉讼。集市日在辖区内比较偏远的乡镇设巡回收案点,并进行乡村巡回审判;直接到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一些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三是要求法庭人员增强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意识。通过在法庭设立公示栏,向群众公示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司法救助的条件及程序,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实施司法救助;推行“节假日法庭”,安排节假日开庭审理案件,方便当事人诉讼。
从2008年开始,彬县人民法院在彬县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夯实基础,整合资源,攻坚克难推进人民法庭基本建设。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彬县人民法院不退缩、不气馁,多次向党政领导汇报法院的基础设施情况,争取多方支持,落实法庭建设配套资金,使法庭建设得以顺利进行。在法庭建设上,该院严格遵循“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原则,在软件建设上切实以“队伍形象好、审判业绩好、团结协作好、内部管理好、司法为民好、物质装备好”的“六好”标准为目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这是人民法庭工作发展的重大机遇。彬县人民法院决心认真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全面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