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法院网讯 彬县人民法院新民法庭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以人为本的审判思想,坚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从庭长到审判员集中精力,艰苦工作,成功审结了一起历经两年数月的侵权赔偿纠纷案件,诠释了“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防止了矛盾激化,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6月22日上午,彬县小章镇路村74岁的邓兴彦老人从彬县法院新民法庭庭长杨凯法官手上接过16万元赔偿款,饱含热泪地说:“我不再上访了,感谢法院,我要安心地回去夏收搞生产了”。
原告邓兴彦诉陕西地质勘探局186队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本身就是个上访老户,此案诉前原告多次在县上上访,寻找有关领导。法院受理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告携妻赴省上访,又打横幅又发传单。法院接回后,又在法院耍泼混闹,影响了法院正常工作。杨凯同志接案后,在做好原告情绪稳定工作的同时,先后3个多月13次深入原告所在的村,走访65户群众,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调查,4次进行开庭审理,案件平稳审结后,又协调各方,及时为原告兑付了执行案款16万元。原告感激不尽,并向法院写信,称赞杨凯同志为无愧于“人民的好法官”。一起特殊的赔偿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彬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狠抓为民司法、保障民生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新社强调指出,法院工作要以“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做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让人民群众满意”做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