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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五种制度确保执行工作健康开展
作者:王 鹏  发布时间:2010-06-24 16:02:58 打印 字号: | |
  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彬县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彬县人民法院紧紧抓住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确保执行工作健康开展。截止5月底,全院受理执行案件307件,执结189件,执结率61.6%,所受理案件总标的  456万元,执行到位456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为了强力推进执行工作,防止执行积案反弹,首先,该院在不断完善审执分离的基础上,探索和推行了院执行领导小组决策,执行庭现场执行,法警队保障,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督查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在具体执行中,执行庭根据执行工作情况随时向审判庭调阅审理案卷,座谈审理情况,征求执行意见,拟定执行方案。执行遇到困难和需采取强制措施时,法警队及时配合,使全院形成了以执行庭为先锋,审理庭配合,法警队保障,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督查的全民互动执行工作格局。同时制作了执行案件月评比台案。将该月受理案件,承办人、受理时间、结案时限、结案情况、结案名次上墙公布,互相督查,激励竞争。

  其次,该院建立五种制度,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制定了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在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的同时,从执行案件的审查立案、收费开票、听证合议、现场执行、中止终结及执行案款、扣押物品的管理和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等环节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特别是执行回的案款,当天由执行人员交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当事人领取时,由承办人填写领取单,庭长、主管院长逐级审核,签字把关。

  二是落实公开执行制度。通过电视台将执行人员姓名、职务、职责、监督电话,向群众公开;开办“教你打官司”宣传栏将执行工作法律法规和执行程序向当事人公开;通过执行网络将执行人员受理案件情况和案件执行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从源头上防止执行工作中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三是坚持执行案件听证合议制度。对每起执行案件都先合议后执行,特别是久拖不执和涉及乡村、企业单位的案件立案后,及时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及群众代表听证,讨论案情,分析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履行能力,制订执行方案,确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法,使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开展。

  四是实行执行监督制度。执行人员逐人建立回避档案,做到执行前监督;随案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做到执行过程监督;重大、疑案、热点案件随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执行,做到执行现场监督;及时办理县委、人大及有关领导批转的信件,严格查处执行不规,执行不廉,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做到执行个案监督和执结后监督。

  五是完善卷宗归档制度。实行执行案件月评查,对执行案卷的材料收集、卷宗装订、卷封面书写等统一规格,统一要求,并设立专人审查,专册登记,专柜保管,严明纪律,规范借阅、复印,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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