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群众来信来访中涉诉信访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其已成为一种新的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在此,结合多年审判实践就当地涉诉信访问题的现状,成因及防范对策谈谈如下拙见。
目前现状
1、从信访当事人的情况看,具有以下特点:
信访人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彬县地处山区、近年虽然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广大农村涉诉当事人的文化素质仍然较低,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往往不通过法定途径依法解决;而是通过上访渠道上访向政府施压,要求政府和有关领导给予解决。
2、信访人无理缠访。有相当一部分信访人以“以人为本”为由,为了个人利益,故意提出一些过高、不合理甚至无理要求。若其目的不能达到,便无休止的上访、缠访。
3、信访人认识偏见。有些涉诉当事人经过一审后,若败诉,一方面嫌走司法途径花费的成本高,程序多,时间长,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影响,认为自上而下,人多势众给政府施加压力,处理问题才有利,转而向有关领导、上级机关投诉,欲要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请愿活动,来达到解决问题。
涉诉信访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且法律知识缺乏是引发涉诉信访的主要原因。首先,群众合法权益确实受到损害,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在逃、受害者证据搜集不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等原因造成的不能结案、判决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在涉诉信访案件中占很大的比重。其次,上访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上访的另一重要原因。由于一些上访当事人自身原因,法律知识水平有限,不懂法律程序。有的自认为有理,盲目胡来,四处乱告状,甚至采取过激的行动,有的不知用法律或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把一切希望全部寄托到上访上。
(二)执法人员自身存在问题,是引发涉诉信访案件的重要因素。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执法过程中漠视群众疾苦,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侵犯了群众的利益,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难,引发群众上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引发上访。有的执法人员办案不及时,久拖不决,是案件难以办结。二是责任心不强引发上诉。有的执法人员接待群众的方法和态度不当,对群众提出的询问解释不到位,存在冷、横、硬、推现象。甚至有的执法人员特权思想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三是工作不细,引发上访。某些工作人员缺乏大局意识,不能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处理案件时不耐心细致做好涉案人员的思想工作,造成当事人口服心不服,引发上访。四是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办案质量不高引发上访。五是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问题引发上访。个别执法人员受人情、关系、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在执法上出现随意性,甚至出现执法不公等问题,侵犯了群众的合法利益而引发上访。
(三)接访工作不到位,是引发涉诉信访案件不可忽视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旦出现问题后对自身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失误遮遮掩掩,缺乏正视问题、纠正失误的勇气和态度,表现在行动上推诿搪塞,简单生硬。个别接访人员,在接访时态度生硬,不做耐心的解释工作,只想应付了事,甚至只承诺不解决,结果激化了矛盾。
(四)控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也是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尽管各执法机关都不断加大了控访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控访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群防群控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有的执法人员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控访工作中,认为不是自己主办的案件,当事人上访和自己无关。二是个别工作人员思想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控访工作当做大事来抓。三是矛盾排查工作不够细致。轻信感觉和想当然,忽视问题,遗漏问题,甚至掩盖问题。四是信息反馈不及时。出现问题后,不能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导致决策失误,给工作造成被动。
三、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
1、抓好防控,源头控制。一是把好受理关。严格按要求受理各类案件,解决受理过程中的拖拉、推诿问题。二是秉公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处理各类案件,防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做好善后解释。对依法处理的案件,当事人有异议的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注重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素质和办案质量。增强责任心,养成规范接访、文明接访的习惯。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及其信访、民政部门及基层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千方百计寻求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形成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合力。
4、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涉诉信访的当事人,尤其是来自农村的上访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应该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要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让当事群众明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不能因为自己的涉诉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就越级上访。从而把群众引导上依法解决自身涉诉问题及依法逐级信访的渠道。
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几点建议
1、建立固定接访日,当面听取信访人的意见,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落实。
2、落实办案,接访、办访责任制。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接访谁负责,谁办访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
3、完善信访立法,规范信访工作。上访是公民的权利,但权利的形式不是无限制、无约束的。目前,由于法律不完善,客观上助长了个别无理纠缠的当事人,以上访手段进行要挟的风气。因此,建议对信访工作立法予以规范,对无理缠访,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进行法律制裁,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