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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努力推进平安建设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1-03-15 10:36:40 打印 字号: | |
  彬县法院网讯   3月14日,彬县召开全县平安建设表彰大会,彬县法院民一庭被彬县县委、彬县人民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新民法庭被评为“基层政法队伍满意度提升工作先进单位”,彬县法院2010年度整体形象满意度为74.09,位次居全省32位,全市排名为4,新民法庭满意度为97.01,全市排名为4。

  近年来,彬县法院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指导思想,将各项工作放在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中去谋划和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彬县”奋斗目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推进平安建设,受到了彬县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表彰奖励,获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在推进平安建设中,彬县法院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通过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四个坚持”,努力实现平安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依法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围绕辖区中心工作大局,依法运用司法手段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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