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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众多八旬老人无人养 全力调解能动司法促和谐
作者:张 扬  发布时间:2011-04-06 11:20:11 打印 字号: | |
  彬县法院网讯   2011年3月25日下午,正值周末,快下班时,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手拄拐杖,步履蹒跚,颤颤巍巍地走进彬县法院的大门,要找院长。该院副院长刘晓宏与民二庭庭长高敏彬见此情景,连忙将老人扶进办公室,让座倒水,一问情况,才知道老人叫是史玉花,今年已经82岁了,家住城关镇莲花池村,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到法院要求处理。

  眼看天色渐晚,老人的食宿没有着落,刘晓宏与高敏彬为老人买来了面包和牛奶,在征得老人同意后,用车将其送到莲花池村,与该村支部书记与村主任取得联系。据村干部介绍说,史玉华老人原系大佛寺村人,亲生一儿一女,27年前改嫁至莲花池村,有继子女三儿两女,自丈夫去世后,在各个继子女家都居住过,最终与二继子何军一起生活。近年来,因婆媳矛盾,老人到亲戚家借住,居无定所,生活飘泊不定,随着年龄的增大,再无人愿意接纳,导致无人赡养。村、镇为此曾多次协调,均无结果,现在的这种状况已持续好几个月了,在当地村民群众中影响很大。了解了初步情况后,刘副院长让村干部先给老人安排临时住处,老人的赡养问题由县法院按口头起诉立案受理,及时审理。

  回去之后,刘副院长及时将该案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随即转入民一庭审理。3月28日,星期一一上班,刘副院长与民一庭庭长李秀云、法官张扬立即深入到莲花池村,找到史玉华老人的二继子何军,了解情况,进行调解,但何军表示,并非自己不愿赡养老人,而是其妻与婆婆矛盾很深,一时难以化解。而老人另外的两个继子远在宝鸡,无法及时联系。眼看案件调解陷入僵局,但史玉华老人的生活冷暖始终萦绕在办案法官的心头,他们在村上走访群众,了解案情,倾听村民意见,又与城关镇党委、政府联系沟通,寻求解决办法。还深入到大佛寺村老人的亲儿子家中,车家庄乡老人的亲女儿家中,做调解说服、教育工作。经过几天的不懈努力,于4月1日将老人所有在彬县的子女召集在一起,并电话与外地的两个继子沟通联系,在进行了整整一天的调解工作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老人的亲儿子将史玉华老人接回自己家中赡养,其他子女平均按季度给付赡养费,老人百年之后,由三个继子共同料理后事。至此,这起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的赡养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望着史玉华老人在儿孙们的搀扶下,走出法院大门逐渐远去的背影,连续忙碌了几天的法官们疲惫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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