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法院网讯 4月22日上午9时,在庄严、肃穆的审判法庭里,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庭上,法官仪表端正、精神饱满,司法用语规范,措辞严谨,双方当事人唇枪舌剑,旁听席上就坐的评委会委员一边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一边对照手中的《庭审观摩评分标准表》进行严格打分,由此拉开了彬县法院“庭审观摩月”活动的序幕。
这是彬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开展“法院管理加强年”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和政务事务管理水平,提升审判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程序,改进审判作风,彬县法院决定从4月下旬开始,扎实开展“庭审观摩月”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该院制订了《庭审观摩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审判庭自选一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参与评比。同时从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判决(调解)、综合评判等多个方面规定了评分标准,实现了庭审观摩的量化考核。
陕西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杨凯坦言,以前他认为庭开得再好,也是摆架子,决定裁判的实质性环节有时可能并不在庭审中具体展开。通过庭审观摩,评委们就合议庭发问的针对性、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举证条理清晰与否、分配举证责任是否合理、对双方争议焦点归纳是否符合庭审用语等作了点评,使他彻底改变了这一想法。
“对法院庭审观摩,并进行‘挑刺、找茬’,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公开透明的形象,有利于提高法院公信力,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利于提升审判质量。” 彬县法院院长田新社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