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法院网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陕西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文件精神,巩固扩大清积成果,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彬县创建西部百强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4月25日陕西省彬县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通过开展这次活动,力争使法院执行工作实现七个目标:一是执行期限内的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100%,实际执结率达到80%以上;二是新收案件的执结率达到95%以上,实际执结率达到80%以上;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穷尽执行措施,结案符合法律规定;四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要做到申请执行人满意或基本满意,不上访,不缠诉;五是建立健全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探索执行部门同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网络作用,在全县形成快速高效的执行体系;六是探索并完善执行工作联络员具体操作办法及管理制度;七是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到位,特困群体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好创建工作,实现“无执行积案法院”目标,成立了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新社同志任组长的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涉案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的查控、执行监督等措施,要求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执行威慑等长效机制,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对立案时间长,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必要时由党组成员亲自包抓,研究案情,制定方案,带队执行,确保尽快执结。
在这次活动中,要求每位干警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执行积案,争当执行标兵,在执行中保守执行秘密。以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投入在此次活动中,工作中要确保随叫随到,雷厉风行,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在办案时要加强防范,确保安全。注意执行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既要做到文明大胆执行,又要沉着冷静,防止突发事件发生,严格依法执行,规范执行,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案件款、物管理,确保执行工作万无一失,确保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