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法院网讯 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和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提高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持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7月7日上午,彬县法院在彬州大剧院广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咸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韩振习,彬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琳,县委常委、副县长庞永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蒙惠玲,县政协副主席李军,县法院院长田新社等领导出席大会,县党政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和各界群众2000多人参加了旁听。
会上,咸阳市中级法院依法对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犯有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彬县法院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闫某、靳某犯有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年;被告人孙某、王某犯有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
县政法委书记吴琳讲话指出,近年来,彬县围绕“建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政法各部门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侦破了一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抓获、批捕了一批犯罪嫌疑人,起诉、审判了一批犯罪分子,整治了影响大局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全县社会治安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明显增强。当前,全县上下正全力创建“西部百强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身心投入到“平安彬县”的建设中来,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坚决斗争,共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旁听群众普遍反映,这次宣判大会开得及时,社会效果很好,振奋了民心,体现了法治的尊严,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城区治安秩序,增强了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居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