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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习难改致婚变 批评教育挽姻缘
作者:郑小虎  发布时间:2011-08-29 11:10:09 打印 字号: | |
  彬县法院网讯   因男权主义作祟,丈夫不满妻子回娘家时间过长,而殴打妻子,导致夫妻感情出现危机,妻子起诉要求离婚。8月16日,彬县法院北极法庭对被告批评教育,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姚某和韩某已经结婚十六年,生有二子,平时二人感情较好。2011年7月25日,韩某因不满姚某回娘时间太长,与姚某发生口角,后殴打了姚某,致姚某全身多处受伤。姚某认为,自己回娘家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停多久也应由自己决定,韩某男权思想严重,容易冲动,竟然动手殴打自己,遂坚决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姚某和韩某平时关系不错,韩某是一名司机,由于经常外出跑车,无法一人照顾家庭,所以对姚某长时间待在娘家心生不满,加之夫权思想严重,觉得自己是一家之主,姚某应以自己为重。于是,承办法官将韩某传到法庭,对其殴打原告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结合夫妻在家庭生活中的平等地位悉心进行解说,多举案例对韩某的男权思想进行了深刻剖析,但姚某拒不原谅韩某,执意要求离婚。几天后,姚某和韩某均找到承办法官称双方协商好离婚,但姚某不离家,不迁出户口。看到双方仍有和好余地,承办法官耐心对姚某做思想工作,希望能给韩某改正的机会。最终,姚某同意和好,要求撤诉。为让被告彻底醒悟,承办法官要求韩某将自己的认识及以后怎么做书写保证两份,一份入卷,一份由姚某保管,提醒韩某,若再有发生,姚某可以再次起诉离婚。一个将要解散的家庭,在办案人员的细心调解下,拾起了往日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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