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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乡”法院能动司法 果商矛盾高效化解
作者: 郭荣清  发布时间:2011-11-01 09:36:02 打印 字号: | |
  彬县法院网讯  彬县地处苹果最佳适生区,是国家绿色无公害果品生产基地,盛产苹果、酥梨、晋枣、柿子等名优果品,产量丰富,销往全国各地,远销东南亚地区,素有“果乡”之美誉。时值金秋,正是果品成熟的季节,果农喜丰收,果商忙抢购,果品进入销售旺季。

  为营造良好的果品营销环境,彬县人民法院主动服务“三农”,农忙时节组成巡回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处理果品产、供、销、运等各个环节出现的矛盾纠纷,同时开启果品案件审理快车道,坚持果品案件就地立,当即调,快速审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为彬县果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1年10月24日,彬县法院北极法庭利用一个下午的时间成功调处一起因苹果运输产生的纠纷。四川果商廖某与同乡杨某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一起来彬收苹果。后因返途中杨某所驾驶的货车发生肇事,车上苹果受损。杨某为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私自处理了廖某的苹果,但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难以达成协议。10月24日上午快下班的时候廖某将杨某诉至彬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诉前保全。案件受理后,彬县法院北极法庭立马赶往修理厂依法扣押了杨某在此修理的货车。同时考虑到双方都是外地客商,又值苹果买卖的好季节。于是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都怕错过苹果买卖的好季节,想尽快解决纠纷,但却都不想退让。承办法官一面耐心细致的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同时办理对杨某货车的扣押手续。杨某见货车被扣押,首先做出了让步,同意赔偿廖某的损失。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提出调解方案,双方在此基础上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受损苹果归杨某所有,杨某赔偿廖某受损苹果进价。调解协议达成后杨某当即陪付廖某5.4万元,法官当场裁定解除扣押,双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截止10月24日,彬县人民法院果品巡回法庭共为果农、果商提供司法咨询48人次,发放司法建议书8份,成功调处果品纠纷3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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