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法院网讯 彬县人民法院在“三查三进三解”活动中,积极开展便民服务,送法下乡,坚持执法为民,尤其注重为老弱病残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保障特殊人群生产生活,为他们撑起一片蓝天。
2012年3月12日,彬县新民法庭审理陈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陈某从小视力近视,在与王某结婚后夫妻关系尚可,由于家境贫寒,陈某打工维持家庭开支,可是他身体单薄,2006年在一次给人坡上抬树时吃力太大,造成视力一级残疾,妻子离他而去,他与孩子生活。在好心人帮助,学按摩手艺,在彬县开按摩店,生意兴隆。可妻子离他多年,婚姻未解决是他牵挂的大事。新民法庭了解陈某境况后立即帮他调查取证,可王某在外打工,娘家人也不知其去向,于是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及相关材料,法定程序到期后,依法缺席在陈某按摩店开庭,并当庭宣判。陈某非常激动,虽然离婚后也许不能再婚,但困扰他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他放心经营门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