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司法便民措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审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富裕、幸福新彬县和争创“西部百强县”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彬县人民法院向社会作出十项公开承诺。
坚持便民司法。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材料收转、费用收退、信访接待为一体的“一站式”立案便民服务。特别是要加强诉调对接工作,拓宽调解范围,创新调解形式,提高调解水平。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和万名法官下基层、听民声、访民意活动,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妥善解决民商事纠纷,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研判,积极探索和推行“人民陪审团”试点工作,不断树立案件“精品”意识,使审结的每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社会和历史考验的“铁案”,让胜诉方赢得堂堂正正,败诉方输的心服口服。
坚持公开司法。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坚持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法官的身份、职务、职责,公开裁判文书,建立阳光透明的司法工作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开展征询旁听公民对庭审裁判的意见和建议活动,不断推进民主公开司法。
坚持高效司法。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完善审限监督制度,实行月结案评优通报制度,推进审判工作均衡结案,努力实现年度各类案件审结率95%以上,执行实际到位率85%以上,民商事案件调解率70%以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讼累。
坚持文明司法。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严格执行法槌使用规定和法袍穿着规定,彻底克服办案中“冷、横、硬、推”衙门作风,不断增强职业意识,强化职业责任,规范职业行为,树立职业形象。
坚持廉洁司法。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吃请、不收礼、不托当事人办私事,不单独会见当事人。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和省高院“六个不准”,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确保司法廉洁。
坚持公信司法。树立公信意识,推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执行、各方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执行的良好氛围。增强忧患意识,巩固执行积案清理成果,防止积案反弹,提高司法信誉,树立司法权威。
坚持人文司法。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做好少年法庭的组建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坚持寓审于教,帮教结合,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探索建立学校、家庭、法院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做好社会源头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科技司法。加快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工程建设,加强法院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审判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法院科技法庭庭审公开示范作用,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促进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和谐司法。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实行领导包案、部门包抓工作责任制。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回访,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访必接、有信必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让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确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