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城关镇侯兴村地处彬县城西约10公里处泾河川道南侧,乡民自古沿河靠山择居,邻里房屋之间因地形所限致过道狭窄。
杜某与刘某对门而居,杜某在彬县县城做生意多年,家中房屋因建设年代较早而地势低洼;刘某在家务农,闲时在村边煤矿打工补贴家用,两家为临而居,和睦年久。
刘某在2011年建新房盖门楼时多占了两家公用的、仅有两米宽的一半过道,且对其原有庄基进行了升高,导致杜某房屋在去年秋雨季节因排水不畅被淹,后杜某回家发现,遂找到村上领导,要求协调处理。在村上协调时,杜某要求刘某将已建成的、侵占了公用通道的房屋门楼部分进行拆除,刘某不悦,双方在协调中吵闹起来,且大打出手,混战中杜某侄儿小杜将造成刘某打伤,致刘某在彬县县医院住院治疗多日。
本是和睦共处多年的邻居因此结怨致深,双方均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民一庭在受理了双方之间的相邻权纠纷与健康权纠纷两案件后, 及时启动调解前置程序,于2012年5月12日,该庭办案人员牺牲周末休息时间,一行四人前往彬县城关镇侯家砭村进行现场调解,双方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劝解、真心化解及细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将门楼根基退后50公分,杜某赔偿刘某的医疗费用,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