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修复被侵害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想法设法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在坚持自愿、合法、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代表、人民陪审员、社区德高望重的“能成人”等协助调解,使绝大部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得以调解处理,特别是对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承办法官不厌其烦、不辞劳苦的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受理的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100%。
附带民事案件的成功调解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且可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对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双方达成调解的,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的,具备法定条件的,一般可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对此类案件受理后,承办人根据案件情况,适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积极和其法定代理人联系,告知其和对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如我院审理的肖某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在承办人的正确引导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积极主动找被害人协商,用其实际行动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最终达成调解赔偿协议。另外法院组织调解的对于当事人对立情绪大,因邻里纠纷、承包地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常常漫天要价,被告人也怕在乡邻面前丢脸面,往往谈出的调解意见分歧太大,对于此类案件,承办法官有的放矢,耐心的给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被害人赔偿的法定项目和标准,同时告知被告人若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在法定刑内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这样使其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积极达成调解意向。如我院审理的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其系承包地畔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都进行过调解处理,均未达成协议,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受害人不说赔偿标准,不考虑自己仅花费医疗费四千多元的基础,调解意见是五万元一分不少,被告人也仅仅赔偿其医疗费,后经案件承办人对其讲清法律规定,并找到被害人的亲属让其在做一下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再经过社区“能成人”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万一千元的赔偿协议,当场予以履行,被害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予以谅解,法院对被告人处以宣告缓刑。
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可以充分化解社会矛盾,即让被害人得到了赔偿,减少了执行压力,又可以对被告人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乃至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处罚,不但节省了司法资源,还可以防止他们“交叉感染”,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还可以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继续学习和深造,彰显了刑罚的教育和震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