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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少年模拟法庭搬进中学课堂
作者:杨芳霞 李金刚  发布时间:2012-08-08 09:21:36 打印 字号: | |
  彬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始终坚持立足于审判职能,注重防教结合,紧紧围绕构建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道德思想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空体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为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少年法庭在临近暑假来临之际,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经过少年法庭法官的精心策划和导演,2012年8月7日在彬县小章中学由该校学生李江敏、李梦婷、池江江、李春媛等人分别扮演了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及被告人模拟审理了被告人肖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参与“模拟法庭”的小法官、小检察官等各个精神百倍,表现踊跃。此次活动是彬县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内容,旨在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法制和维权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模拟法庭”选取了当前青少年群体中易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开庭审理,通过公诉人当庭询问被告人、法庭辩论、法庭教育、审判宣判等环节,将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案发特点、社会危害性等现场为师生展示。进一步强化教育效果,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和学生之间还通过问答的形式进行了互动。

   通过观摩“模拟法庭”,学生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以及违法犯罪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也学会了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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