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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少年审判集中管辖第一庭在彬县法院成立
作者: 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2-09-07 09:02:21 打印 字号: | |
  • 仪式现场
  • 授牌揭牌
  • 咸阳市中院副院长张忠玉宣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本市未成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试点)的规定》
  • 彬县县委书记李建民讲话
  9月6日,咸阳市少年审判集中管辖第一庭在彬县法院成立。省高院研究室主任康天军、咸阳市中院副院长张忠玉、彬县县委书记李建民等省市县领导及彬县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授牌揭牌仪式。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过调查研究,决定为了提高少年法庭审判人员业务能力,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规律,为少年审判专业化程序奠定理论基础和审判实务经验,在彬县法院成立咸阳市少年审判集中管辖第一庭,将彬县、旬邑、永寿、长武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审集中于彬县起诉和审判。

  彬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小宁表示,咸阳市少年审判集中管辖第一庭在彬县法院成立,是该院少年审判工作的新起点、新挑战,该院将进一步提升少年法庭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社会的稳定、家庭的安宁唱响和谐之歌。

  据悉,在彬县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试点工作,在陕西省范围内是首次尝试。此项工作的开展,对于贯彻司法独立原则具有积极作用,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措施,必将对咸阳市乃至全省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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