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原告池军礼和被告刘胜利在彬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多年的友谊又得以重续。
原告池军礼和被告刘胜利二十年前就相识,互有生意往来,个人关系十分融洽。1998年,刘胜利因自家建房所需,从池军礼处购买了水泥10吨。因两人友谊深厚,池军礼仅收取了刘胜利的欠条,就再未提及过要款事宜。时间一晃过去就十年多了,2011年底,已经在家养老的池军礼想起昔日好友还欠自己的10吨水泥款,就前去讨要。刘胜利听清好友的来意后,有些生气,心想往日在生意上互有帮助,欠水泥款十几年了,才不到3000元,现在还有必要来讨要吗?双方的谈话自然不欢而终。池军礼回到家里也越想越气,就一纸诉状将刘胜利告上了法庭。
彬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立案庭庭前调解,但双方互负一口气,根本不让步。案件分转到行政庭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多年的友谊来之不易,现在都已步入老年,继续交往对双方健康都有利,就坚持从友谊值千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等传统优良风俗方面给双方做了多次调解工作。终于,双方都被法官的诚心、耐心所感动,均做出了让步,由刘胜利给付池军礼1700元水泥款。在拿到水泥款后,这对昔日的好友分别握住法官的左右手,激动地说:“感谢法官呀,我们今后还将一如既往地互相拜访!”(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