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彬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方针政策,切实按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少年法庭工作八字方针,深入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注重疏导”的未成年人审判原则,不断推动少年法庭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社会管理,促进了和谐司法、民主司法、人文司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咸阳市少年集中审判第一庭,集中管辖永寿、彬县、长武、旬邑四县的涉少年犯罪案件。
组建了少年审判合议庭,制定了《少年法庭审判制度》,聘任了共青团、妇联、团委、关工委等方面的人民陪审员,促进了少年审判工作规范开展。
贯彻“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坚持寓教于审、帮教结合,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深入家庭学校对未成年犯罪实施了帮教,促使他们悔过自新,重返社会。
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力度,为中小学校先后选派了12名法制副校长,在小章中学、北极中学、城关小学等学校先后举办了“少年模拟法庭”,受教育学生达11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