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善于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想方设法化解执行难题。在廉政建设方面,做到警钟长鸣:吃请不到、送礼不要,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申请人宋玉仙与被执行人王彬彬离婚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了解到:双方因生活琐事长期不和,离婚后又复婚,在这次离婚后,积怨很深。申请人宋玉仙认为对方是教师,收入有限,担心房屋折价款10万元不能及时执行,多次托人向办案人员送烟酒,被拒绝后,又邀请吃饭,也被婉言拒绝,但是执行人员同时说明,案件肯定会正常执行,必要时先查控被执行人的工资。被执行人王彬彬讲,可以在保留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费之后,用工资逐月偿债。当执行人员要求其借债一次性执行时,其提出亲友能力有限,目前借债无门。
对此,执行合议庭经过研究,决定动员被执行人以自有房产抵押贷款,一次性执结案件。经过执行人员反复给被执行人及其家人、亲友做思想工作,并与银行沟通,被执行人终于将8万元贷款、2万元现金及时付清,案件执行完毕,双方当事人都彻底放下了思想包袱。在领取案件款时,申请人宋玉仙坚持放下2000元感谢费,转身跑掉。庭长得知后,次日带领办案人员赶到申请人宋玉仙单位,及时退回该款,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