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普法宣传进农村 就地调解化纠纷
作者:金迪  发布时间:2013-05-03 09:07:50 打印 字号: | |
  近期,彬县法院民一庭全体干警结合“五进”及“一村一法官”活动,针对彬县城关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突出存在的问题,分别在城关镇所辖城区几个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普法活动重点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案件讨论会纪要》的精神和内容向村民及村组干部进行宣传,重点强调的是村规民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政策要求,并对该类案件中普遍存在的村民主体资格认定以及分配方案、收益分配协议及保证书的效力认定问题集中答疑。释明法律的同时,将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在各村组公开发布,更直接有力的起到了宣传作用。宣传过程中,民一庭全体干警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官”职能,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做好诉前调解工作;联系所承包村组的干部,做好诉中、诉后引导、解释工作;多方联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做到该类案件就地、快速解决。各村干部也积极配合,主动要求法院印发相关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学习,力求将此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次普法活动,在各村组均取得良好效果,几起正在审理过程中的案件当事人通过学习了解,主动申请撤诉,有的对判决不服坚决要求上诉、上访,通过此次宣传和答疑,最终息诉罢访。

  此项活动还在持续深入开展当中。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