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彬县人民法院加强审判管理措施促进了法院队伍素质和案件质效的进一步提升。从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我院共收审判案件680余件,有37件案件上诉,半年二审有结果案件共39件(含2012年上诉案件21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案件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这一成绩的取得,是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小宁多次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会议中指出,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工作,全体法官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审判工作的质量意识和职责意识,切实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牢靠的审判质量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不断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为有效提高案件质量,院党组有针对性的提出以下规定,一是所有民商事判决案件(除判不离的离婚案件除外)均需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但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必须经三次以上调解后,由主管院长审定,并要求附有调解笔录;二是审判管理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审判质量管理职责,对全院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定期通报,并建立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台帐,做好统计分析,及时向院党组提供案件质量情况;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每周五除院内组织的政治学习外,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四是进一步完善我院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制定《审判、执行绩效评估办法》、《案件质量评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案件质量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通过以上举措,法官工作更扎实、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