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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学习翟树全,凝聚司法正能量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3-08-26 10:32:11 打印 字号: | |
  8月26日,彬县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乡村法官”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掀起向翟树全同志学习的活动热潮,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素质,凝聚司法正能量,深入推进审判工作,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翟树全是吉林省农安县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自1989年到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牢记宗旨、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等荣誉称号,并当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学习会后,该院干警纷纷表示,通过学习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受鼓舞,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翟树全同志为榜样,努力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