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恋爱换来最终修成正果,却在结婚后的第三个月闹起了离婚,理由竟是该由谁分担多一点的家务事。近日。彬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王某和张某同是彬县人,2012年经人确立了恋爱关系。虽两人到外地打工,但一直保持联系,感情愈加深厚。2012年12月,王某和张某正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王某与张某均系85年后生人。从小被娇生惯养,婚后经常为谁来做家务发生矛盾,婆媳争吵也成了常事。对婚姻和丈夫失望的王某,在与丈夫张某因为洗被单的事发生争吵后,一纸诉状递上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法院依法受理该案后,从原告王某口中得知上述事实,遂电话联系到了被告张某到庭。张某当即要求法官从中调解。  
承办法官指责了原告王某对待婚姻的草率,随后为两人仔细分析了闹矛盾的深层原因,并为两人今后的婚姻经营给出了可行办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这对年轻夫妻终于意识到了彼此在婚姻中所应担负的责任,王某当即写了撤诉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