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桌上被告方交来的四万余元,办案法官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几个月的努力没有白费,十二名农民工兄弟终于可以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了。
9月23日,彬县法院北极法庭成功为十二名农民工讨回辛苦钱四万余元。2013年3月份,原告杜某等十二名原告向彬县法院起诉陕西煤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公司、包工头罗某,讨要自己的劳务费,彬县法院在受理后,立即进行调查。2010年春节前后,被告陕西煤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公司承包了彬县小庄煤矿进矿道路施工工程,随后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罗某,罗某雇佣杜某等农民工为其干活,约定每人每天给付80元工资,工程结束后,罗某以路桥公司没有付款为由推脱不给工钱,十二名原告多次讨要无果,起诉到彬县法院。了解了案情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两被告无结果后,远赴淳化罗某家中、西安陕西煤化工建设有限公司路桥公司驻地进行积极协调,在办案法官的努力下,找到了包工头罗某,在路桥公司的配合下,两被告将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四万余元悉数拿到了彬县法院,十二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