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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细致做调解,提升群众满意度
作者:刘启?  发布时间:2013-11-05 10:04:21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1月4日,陕西省彬县法院在“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的满意度”主体活动中,本院审监庭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将两起相同当事人不同诉讼标的案件顺利化解,被告当场履行了案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初步了解,旬邑县的张忠在彬县某村承包经营砖厂,其厂房与被告苏怀的苹果地相邻,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在砖厂经营期间,根据当年实际苹果价格,由原告张忠支付被告苏怀适当的补偿款。今年后半年,双方因补偿款具体金额发生争执,被告纠集家人将原告打伤,并对砖厂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后被告分别以健康权、财产损害赔偿权为由将苏怀等人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走访、询问当事人,在深入案情后,得知双方均有上访意向,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导致纠纷无法彻底解决。承办法官即刻与双方当事人商定在庭审前进行调解工作, 在立足于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着眼于当事人之间的邻里关系,案件的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协商,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医药费及砖厂的停产损失费共计5000元。事后法官还对原告在讨要补偿款时的不理智行为进行说理教育,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从此事中吸取教训。

  最终,在承办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下,此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同时也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双方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彬县法院在群众中的满意度。(以上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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