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起诉和我离婚的真正原因是由于她经常在网上聊天……”抓住被告田某这一答辩意见,办案法官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后,对原告蒙某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原、被告两人和好如初,原告蒙某撤回诉讼。
彬县法院于2013年10月22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蒙某诉被告田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蒙某诉称,原、被告两人婚前不了解,婚后被告经常在外工作不着家,有时甚至连续好几个月不回家,家里家外一切事务均由原告操持,并且被告每月不给原告生活费,不闻不问家里情况,对孩子也不照管。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到夫妻感情,故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告田某辩称,原、被告两人虽经人介绍相识,但婚前比较了解。婚后由于被告工作性质的原因,需常年在外,但被告坚持每个月均回家,回家后也忙里忙外,照顾孩子、老人,每月按时给原告一千五百元左右补贴家用。被告每次回家均发现原告经常上网聊天,有时甚至上网聊天到后半夜,现两人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办案法官发现本案被告辩称中原告蒙某起诉离婚原因是由于其经常在网上聊天。经过多方调查了解,查明事实:原、被告经人介绍订婚,八个月后举行结婚仪式并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原、被告婚前了解,婚后关系较好,被告田某系省建五公司职工,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双方处于分居状态,被告每月均回家。原告平时经常上网,并在网上与一男子有暧昧关系,长期网聊有七个多月,被告回家后原告对被告态度冷淡,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了解这些信息后,办案法官经过三次和原告长谈,逐步向原告蒙某深入分析了网聊的弊端,向其讲解了新闻报道的网聊骗局,以及网络世界虚拟性不可信,最后回顾了原、被告结婚十多年来的点点滴滴,最终原告蒙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表示戒除网聊,愿与被告田某继续共同携手走完一生。
法官寄语,夫妻双方相识是缘分,双方均应慎重对待婚姻,原告应戒除网瘾,远离网聊,被告应呵护妻子,重视夫妻间的沟通交流。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妥善处理夫妻关系,抚养教育好子女,共同创建幸福美满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