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第一要旨是要将法律真正的普及到民众中去,中国法制史上从"铸刑书"开始,向全社会公布法律,打破了法律的秘密状态和神秘色彩,使法律内容由隐秘走向公开化,但法律的公开不等同于普法,只有脱离形式主义,将法律真正的普及到民众中去,法治梦才有能够实现的基础。
脱离人民群众的法律是专政独裁者的法律,为了使法律保持活力,新民法庭在办案中始终坚持将普法贯穿于每个阶段,因为在广大农村地区,每一份判决不仅仅是影响到该判决的双方当事人,而有可能影响到当事人所在的全村。因此在办案中普及法律脱离了形式主义,注重了实质。
图一是新民法庭干警于2013年12月19日在新民法庭辖区内就同年8月16日办理的郑某诉郭某离婚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向当事人郑某进行讲解,其中详细讲解了判决书的格式,涉及离婚案件中需要注意的法律知识,以及该份判决内容的法律依据。
图二是2013年12月17日新民法庭干警就本院于2013年9月21日做出的郑某诉唐某、李某、梁某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以及焦某诉新民法庭辖区内某村民委员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回访调查,并向相关人员讲解关于劳务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法律要点,以及在今后签订有关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避免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郑某所诉案件现进入执行阶段,目前尚未执行完毕,郑某对法院判决后未能执行,心存不满,法庭干警对郑某讲解了执行的程序,以及相关执行阶段的法律知识,消除了郑某的负面情绪。应对法律有信心,有信仰,法律始终与广大民众同行。
“勿以善小而不为”虽然新民法庭的力量是有限的,但在追求法治梦的路途中,不要因为短期看不出结果而抱怨或是放弃,“润物细无声”,我坚信如此长期坚持普及法律,必有百利而无一害。法治梦,让我们从实际的普法中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