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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县法院兑现执行标的额款1943万元实现群众胜诉权益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4-01-08 09:32:22 打印 字号: | |
  2013年,彬县法院以保障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工作艺术,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8件,执结554件,执行到位率99.3%,执结标的额1943万元。

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对335名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搜查、划拨、拍卖、变卖等措施。把36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最高人民法院“黑名单”,利用社会力量对失信行为进行信用惩戒,迫使其主动履行结案12件,确保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工作。以和解方式结案75案,占执结案件的13.5%。在执行董某某与延安瑞达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伤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执行法官通过反复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规定,促使其主动将案款15万余元送到了法院,保障了申请人权益及时实现。

大力推进执行工作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公检法司、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联动作用,建立以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组为主体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分权分立、分类运行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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