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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盗窃摩托车 “哥们”双双被判刑
作者:刘小刚   发布时间:2014-03-12 09:50:21 打印 字号: | |
  两名无业青年王某、张某,在一次偶然相遇后,甚为投缘,很快结为“兄弟”。为图不义之财,哥俩竟一起盗窃了他人三轮摩托车3辆。近日,彬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张某有期徒刑各8个月,并处罚金。

  王某是甘肃镇原人,张某系陕西咸阳人。2013年1月7日,王某提议到彬县盗窃三轮摩托车,张某表示同意。次日凌晨,王某携带作案工具和张某在彬县县城寻找可以盗窃的三轮摩托车。二人在县城南大街路边盗窃了一辆重骑牌助力三轮摩托车,后因没有发动着该车,便将车丢弃在彬县商业局附近。随后,二人在南大街和太峪镇街道又连续盗窃了两辆三轮摩托车。当王某骑着盗窃而来的三轮摩托车行至收费站时,被正在查车的公安民警抓获,于是王某便将三轮摩托车丢弃在半路逃跑,后又被抓获。1月10日,在王某协助下,公安民警在西安市未央区又将张某抓获。经当地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三轮摩托车价值共计人民币9787元。案发后,被盗三轮摩托车全部追回,均返还受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二人在归案后均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予以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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