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可彬县永乐镇的刘某、孙某却将邻居李某打伤,致使李某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几十年的邻里感情因此受损,让人唏嘘叹惋。
2013年7月23日早晨,李某丈夫刘某某在自家后院铲土填坑,被告孙某误以为刘某某铲的是自己家小路上的泥,于是与刘某某发生争执,进而厮打起来。李某闻声前来劝阻,却被被告刘某和孙某推倒在地。随后李某被送至彬县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过住院治疗,李某康复出院,但上万元的花费让李某心疼不已。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益,李某向彬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和孙某赔偿损失。
经审理查明,本案原、被告在发生争执后,不能正确处理纠纷,化解矛盾,反而演变为相互厮打,对损害结果均有过错。被告未能搞清事实就与原告撕扯动手,造成原告受伤住院,需承担主要责任。现在伤害已成定局,惟愿原、被告以后能放下芥蒂,和睦相处,莫要再起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