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车祸使十四岁少女失去了父亲,一次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使这个笼罩在悲痛下的家庭燃起生活的希望。逝者已矣,留给生者的思考却并没有结束。
2014年3月25日22时40分许,张某和朋友计谋等人在彬县韩家镇街道就餐后,驾驶自有的陕D.JH***号小轿车,从彬县韩家镇车家庄街道驶往彬县蒋家河煤矿,行至彬县韩家镇席家店路段时,将同方向骑自行车的王某碰倒,致王某当场死亡。事发后,计某当即打电话报案,张某在附近等候并参与了彬县交警大队事故现场勘验。经彬县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张某驾驶车辆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未保持安全车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为维护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促成案结事了,审判人员做了大量工作, 终于使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张某也最终取得了王某家属的谅解。
本案中被告及被害人家属均属普通家庭,一次事故带给两个家庭的都是巨大的伤害。能够案结事了我们固然欣慰,但司乘人员安全警钟长鸣,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