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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站午夜遭抢,四青年锒铛入狱
作者:程捷文  发布时间:2014-09-01 19:05:59 打印 字号: | |
  都说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但若年少时不守法纪入户抢劫,那么再好的年华也只能在漫漫悔恨中度过。

  2014年1月15日,郑某等三人决定对小章街道一家废品收购站实施抢劫,后因没有叫开门遂放弃。不甘心空手而归的三人购买了帽子、刀具等作案工具后,来到北极镇史家河村,发现一户人家没有院墙后即强行入户实施抢劫,抢劫成功后三人逃离现场返回县城。尝到甜头的三人因觉抢来的钱太少,就又叫来李某商议继续抢劫。1月17日凌晨,郑某等四人开车来到彬县小章镇上郭村梁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由郑某开车、望风、接应,其余三人蒙住面部,手持刀具,将梁某的废品收购站大门推开缝隙后钻入。其中一人蹬开被害人梁某夫妇居住的铁皮简易房门,并将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三人共同威胁被害人,抢去现金1200余元。扣除租车、加油、吃饭等开销,四人各分得250元赃款,全部用于挥霍。

  2014年6月6日彬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向彬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审理,四人均已认罪。根据规定:“入户抢劫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他们共同犯罪的时候未必不知入户抢劫刑罚之重,但心存侥幸,无视法律,终致自尝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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