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下午,彬县法院民二庭来到彬县香庙镇奇阜村进行巡回办案,就地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因一个手镯而引发两家邻里打架的纠纷,经过法庭的多方努力,使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给付了全部案款。案件审结后,得到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巡回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张军民与被告张本儒、潘小兰系同村邻居,2014年9月的一天,原告在其家附近捡到一枚银手镯,经打听交还给了失主被告潘小兰。潘小兰感激之余答应给原告买一盒烟和一个西瓜作为酬谢。但随后被告因农活忙而忘记了自己的允诺,原告便觉得被告说话不算数,在村民中数说被告。被告得知后和原告发生争执打架,原告受伤经门诊治疗,花费了1000余元医疗费。纠纷发生后,经龙高派出所民警调解未果,原告起诉至彬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
彬县法院民二庭受理此案后,为了顺利化解双方的矛盾,决定到现场开庭审理。在奇埠村村委会广场的临时法庭上,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旁听群众议论纷纷。审判长高敏彬在当庭调解无效后,又组织双方分头调解,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并且当场就给付了全部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