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中旬,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析产纠纷案件,在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重归于好,离开法院时说道:“感谢你们的用心良苦,我们这就去领取结婚证,回家好好过日子!”
本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见双方当事人。经了解,原告孙某与被告赵某于2004年初在广州打工期间相识,因双方都是彬县老乡,相识后感情迅速升温,2004年12月便一同回老家举行结婚仪式。婚后分别于2005年和2009年生育两个男孩,由于在结婚时原告孙某未到法定婚龄,加之婚后生活负担较重,双方经常为子女问题发生吵闹,本应在达到法定婚龄时及时补办结婚证,也因此一拖再拖。2014年春节后,原告孙某带着两个孩子回彬县老家,因常年在外,原告与被告父母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双方多次因家庭琐事发生吵闹,加之被告仍在广州打工,没能及时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夫妻间感情渐渐产生的隔阂,双方为此多次在电话里吵闹,不仅让双方老人之间多次发生吵闹,原告多次离家出走,从而影响到了子女与父母间的感情。
承办法官着眼于双方的矛盾并非夫妻感情不睦,加之两个孩子正是需要父母关心及家庭温暖的时期,法官多次去往被告家中进行协调,通过给当事人讲明案件深层次的厉害关系,双方基本消除了矛盾对立的情绪,多次背靠背的给双方作调解工作,给双方充分的时间交流,让夫妻间多一些信任与包容,对老人和子女多一些忍让与责任,并针对原、被告的具体情节进行分析、说理,并将类似案例予以讲解比较。终在法律面前,让双方意识到夫妻间应相互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
最终,被告赵某主动向原告孙某示好,并保证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做好老人与妻子之间沟通的桥梁,正视一个作为丈夫和父亲应尽的职责,后双方和好如初,原告撤回了起诉,并当即表示随后就去补办结婚手续。至此,这起同居析产纠纷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