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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强奸幼女犯罪中违背幼女意志的认定
作者:程捷文  发布时间:2014-11-17 16:35:32 打印 字号: | |
  刑法规定强奸不满14周岁幼女的,无论该幼女是否同意都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构成强奸罪。但考虑到随着物质生活水平提高,未成年人发育水平的提高,对从体貌特征无法分辨是否不满14周岁,犯罪嫌疑人不明知对方为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不以强奸幼女论。

  在这种不知对方为幼女且幼女反抗并不强烈的情况下,笔者认为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与一般强奸案件应该区别对待。一般违背妇女意志所采取的暴力是指达到致使被害人不能、不敢反抗的程度。而在认定是否违背幼女意志时应当适当从宽,因为就幼女认识、控制事件发展的能力来看,即使是一般的威胁和暴力行为,也足以使她们不能、不敢反抗。比如:成年人对社会舆论和批评的承受能力、面对暴力犯罪的反抗、求救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能力都是远远强于幼女的。性侵害犯罪特有的取证难、质证难,无形中为定罪量刑设置了障碍,因此在审理的过程中就更要注重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实践中还应结合被害人身体特征,性格特点,出事前后反应来综合考量。

  基于刑法保护幼女的立法出发点,对于违背妇女所采用的手段,和妇女的反应都应区别对待,从严惩治强奸幼女犯罪。结合事前事后反应考虑并非有罪推论,也不与犯罪嫌疑人的犯意相冲突。这种全面的考量对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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