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毒品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吸毒人群不断地向农村地区蔓延,严重危及到农民的生活质量。为了充分贯彻实施2014年6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蔓延。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日公开宣判被告人邓某、秦某贩卖毒品案,彬县电视台进行了全程报道,充分体现出彬县法院对毒品犯罪一贯严厉打击的价值追求。
被告人邓某(农民)与被告人秦某(农民)均系吸毒人员,2014年4、5月份,被告人邓某贩卖冰毒3次,共计2克;被告人秦某介绍、代买冰毒3次,共计1.6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秦某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多次为其居间介绍,予以代购,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判处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本案被告人均系普通的农民,反映出彬县毒品犯罪的新特点,即由城区、城乡结合逐步向农村蔓延的趋势,禁毒工作也面临巨大的考验。通过本案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并且有效遏制毒品在彬县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