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中,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新时代产物,因而网络犯罪或者因网络犯罪的几率不断上升,伴随而来的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件也层出不穷。近期,彬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未成年犯罪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 2014年6、7月份,被告人秦某因无钱上网便产生了盗窃的想法,共盗窃作案5次,盗窃数额6990元。在案发后,被告人的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通过对被告人做社会调查发现,秦某过早辍学走上社会,家人疏于对其监管,导致其沉迷于网络,为了上网铤而走险,逐步走上犯罪道路。
判后寄语:本案从送达起诉书到开庭审理各环节,耐心细致地对被告人秦某做了感化、挽救、帮教工作,被告人当庭表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深感后悔,并提交了悔过书。本院希望其法定代理人要以此案为教训,尽好监护责任责任,多给与孩子家庭的温暖和关爱,促使孩子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