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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质开办诊所 行为人被罚获刑
作者:苏向丽  发布时间:2015-02-10 09:01:33 打印 字号: | |
  在我们大众的眼中,医生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但有些人却在并无医生资质的情况下开办诊所,为前去就诊的人员施诊。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近期,彬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衡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衡某于1990年开始开办诊所,从西安某医药公司购进口服药及各类针剂,为前来就诊的病人施诊,开具处方。开办诊所期间,衡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资格证》,其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彬县卫生局于2013年1月16日、2014年5月6日对被告人衡某作出了两次行政处罚。被处罚后,其仍未病人施诊,直至2014年7月31日被彬县公安局查获。

  判后寄语:希望通过本案,提醒大家看病时要选择有资质的诊所就诊,也提醒医疗工作者要本着对病人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在具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人们施诊,做真正的白衣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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