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滨江和崔小平同在彬县一市场院内经营烧烤园,两家也算邻居,因生意上的事情,两家经常有一些口角。2013年6月一天,两家人再次因为琐事争吵起来,并且大打出手,黄滨江妻子被打伤住院,事后,黄滨江让崔小平给其妻子赔付医疗费用,“你把我妻子打伤,医疗费得出,你看着办。”“对方人的确是受伤了,但我们这边也有损失。”崔小平心里琢磨着赔多少钱合适,给少对方又不答应,给多自己又不行,便让当地有名气的段少少出面,做中间人,与黄滨江协调两家人的医疗费赔付问题。
经过中间人段少少的了解,最终提出让崔小平支付黄滨江一万元的医疗费用,黄家同意了,但崔家不乐意了,“我请你当中间人,你就给我家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对方给你啥好处了。”
“既然请我当中间人,我调解的你又不同意,明显是耍人嘛。”段少少由此对崔家怀恨在心,后来,黄滨江多次催问段少少医疗费的事。“如果再要不到医疗费,你就吓唬一下他。”黄滨江说。
在多次催要医药费无果,段少少决定砸了崔家的烧烤园,并告诉黄滨江。2013年7月,段少少指使几个哥们佩戴口罩、手套,携带洋镐把,对崔家的烧烤园桌椅、烧烤炉等物品打砸后逃离现场,事后段少少依照事先承诺,给付每个“哥们”500元。
案发后,段少少等几人被公安机关抓后,经彬县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证,崔家被损毁财物价值1808元。另外民警了解到,段少少曾在2011年1月28日因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被彬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段少少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且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